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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一民企诉称签订租赁合同后发现厂房属违房

2020-08-11 15:41  来源:中视在线   浏览数: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在与房东林某荣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后,我们发现该厂房竟然属于违建、危房,而且...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在与房东林某荣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后,我们发现该厂房竟然属于违建、危房,而且没有消防设施,也没有办理任何的消防手续,存在重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几经诉讼,仍未能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民营企业广东省东莞市中能环治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钟权威日前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2017年9月27日,钟权威代表中能公司同林某荣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租赁了林某荣名下位于东莞市东城区牛山外经工业园景昌路3号的中间厂房。在签订合同时,林某荣提出,如果以中能公司名义同其签合同的话,其就要给中能公司开具发票,会增加其费用,因此其就让中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钟权威以个人名义同其签订合同。
       合同签订后,中能公司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将公司搬至该厂房后,在经营过程中发现该厂房存在严重问题:
       一是该厂房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建。
       二是该厂房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大量安全隐患,属于危房。一遇到雨天就会出现大面积漏雨,漏雨不严重时中能公司就自己就想办法克服,但当遇到大雨发生严重漏雨同林某荣沟通时,林某荣不仅拒绝修缮,同时也不允许中能公司自行修缮,导致中能公司遭受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墙体和结构不符合标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过一侧墙壁坍塌的情况。中能公司通知林某荣后,其只是进行了简单的修葺,并未对该厂房排查隐患进行全面加固。
       电力设施不符合标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过线路着火的情况。中能公司通知林某荣后,其只是对着火部位进行了简单的更换,并未对该厂房的电力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
       三是该厂房没有消防设施,也没有办理任何的消防手续,存在重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今年62岁的房东林某荣自述原在广东某海关任职,别人都叫他“林处”,名下有多家企业,财力雄厚。公开资料显示,东莞东城耀阳纸箱制品厂,2003年5月19日注册,178万元港币,实际老板是林某荣;东莞市东城宏阳纸品有限公司,2009年11月注册,法人林某光,老板是林某荣,注册资本80万元,林某荣持股比例100.00%;东莞市彩阳纸品有限公司2012年1月份注册,注册资本40万元,也是林某荣的;东莞市耀阳纸有限公司,林某荣2018年5月份注册的。
       据了解,林某荣在职时是一处级干部,专管东莞东城牛山外经工业园的。这个工业园外资企业多,原来是东莞市唯一的一个外经工业园。因此他在当地有关系,有后台,可以呼风唤雨。他在东莞市东城区牛山外经工业园景昌路3号建的厂房和办公室属于没有报建手续的违法违规建筑。车间没有消防安全措施,包括消防管道,消防安全通道都没有。几个车间大的1800多平方米,小的都1000—1300平方米,每一个车间都是老长老长都是一个门。
       不仅如此,而且还是“危房”。只要一下雨车间里也下雨,墙壁也倒了几次。车间漏水,房东林某荣还不给租厂房用户维修换瓦和车间的水槽、宿舍瓦顶,声称一定要把你们车间的所有设备全部进水报废。
       甚至在车间门口墙上和办公室门口墙上张贴“公告”:“钟权威:我房东不同意你换车间水槽和宿舍瓦顶。房东:林某荣,2018年11月11日。”并且在公告上按上手印。慑于其淫威,所有的租房客户只能忍声吞气,敢怒不敢言。
       应该强调的是,全面依法治国要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公平正义来进行,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人民心田,折射出法治中国建设的实实在在成效,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广东省东莞市 钟权威)
转自:http://www.peoplescck.com/zhzx/20200811/138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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